牛車到底算不算車呢?台南縣一名老農夫傍晚駕牛車外出,後方機車女騎士沒看到,直接撞上去重傷不治,高分檢認為老農夫駕牛車夜間沒裝燈,提起公訴,讓老農夫覺得很無奈,他說開一輩子牛車,都不知道原來要掛燈。
七十歲的老農夫周天賜,開了五十六年的牛車,沒想到會因為開牛車沒裝燈,吃上官司,年邁滿是皺紋的臉上,一臉無奈。意外發生在傍晚,老農夫開牛車去巡田,後方卻突然有名女機車騎士,疑似視線不良沒看到,撞牛車後不治,沒裝燈的牛車,成了騎士家屬指責的目標,原本檢方沒起訴老農夫,不過騎士家屬聲請再議,案子到了高分檢,檢方改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8條,慢車有燈光設備者,在夜間行駛應開啟燈光,將老農夫依過失致死起訴。不過事實上,就連警方也認為。牛車為獸力車,出廠時沒有燈光設備,沒有強制裝燈規定,只能宣導。老農夫說,牛車有三角型反光標誌,被撞後,他不再駕牛了,車板卸下,車斗堆放了雜物,連十幾萬買來的牛,也以六萬多元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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