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見、金士頓、威剛、宇瞻、PQI等記憶體公司,都是在台灣具有"終身保固"的公司,小弟以往送修這幾家牌子的記憶體,有問題就寄去原廠,只要不是人為損壞,原廠都會修好再寄回來。
12月22號,小弟手上因為有幾隻創見的記憶體故障要送修,就到創見的官網填了相關資料,申請好RMA的序號後,就將記憶體寄出去;之後,大約過2天,小弟就接到創見客服的電話,說他們有收到我寄去送修的記憶體,但要求我提供購買証明,我就問那位客服,說我以前寄東西給你們修理時,你們也從未要求我提供過購買証明,怎麼這次突然要我提供,再者,你們做終保的服務,東西買這麼久了,購買証明怎麼可能還留著?今天東西又不是剛購買,已經用4~5年以上的東西(小弟的記憶體是DDR的),這時才要求我們提供購買証明,不是擺明在欺侮我嗎,更何況,產品上面都有你們公司的雷射標籤及條碼;客服就說,這是公司規定,公司最近開始"嚴格"執行。
小弟就到創見的官網,看了他們的保固條款,第一條有提到"創見產品之保固期限,自消費者之原始購買日起算。消費者須出示原始購買日之購買證明始能享有保固服務";但他們的補充說明裡第二條,自己也提到"故障產品須在保固期內始能享有保固服務。消費者須出示原始購買日之購買證明(如:保固卡、發票、刷卡單),以確認故障產品仍在保固期內,若無法提供原始購買日之購買證明文件,創見將依產品序號判定保固期間"。
小弟就問那位客服,你們自己規定裡有說,無法提供証明時,就依產品序號判定保固期間;我的東西上面,就有你們公司的產品序號,為什麼你們還要這樣為難我?這時客服就說,這段話是針對創見"有限保固"的產品,終保產品不在這範圍內,終保的產品就一定要提供購買証明。
我一聽就心裡就整個OO又XX,一家大公司,自己說好的終身保固,東西又沒人為損壞,結果卻是用這種方式在欺侮消息者,客服口中一直說他們公司是在保障終端消費者,我一點都沒感覺到被保障。
想問各位,這樣的狀況是我個人的問題嗎?我自己放大了創見的保固?還是號稱台灣記憶體大品牌,又有終身保固的公司不想修理時,就拿這樣的理由說不修?有人最近有碰上跟小弟一樣的狀況嗎?

這個找消保官投訴…創見應該會敗訴的… 按購買時成立的買賣契約…事後賣方單方面更改契約是無效的… 他官網公告啥有限定啥時候購買起算的嗎…? 之前購買的怎追溯…? 追溯…都是按有利買方的…始能成立… 否則 之前購買的契約單方面毀約 是須負賠償責任的… 消保法…立法的目的就是在規範賣方須負責 詳細請自行閱讀消保法而…或是致電各縣市消保官諮詢…
是否是這幾年記憶體低毛利…賣方公司開始單方面毀約…? 看記憶體上的顆粒序號…創見應該可得知當初購買價格年代… 還是便宜價格年代販售的終身保固…他們後悔了…? 若真是如此…終身保固…的確有欺騙消費者之嫌…找消保官投訴 讓消保官去查詢他們的前後保固契約內容變化… …
同上…
現在價位最大因素,就如所說無毛利可言,後續服務帶很重